1951年农村土地房所有证现在是否还具有实际作用
1951年农村土地房所有证现已不具实际法律效力。依据《物权法》等规定,不动产物权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。1951年的土地证未经现行法律程序确认,不具法律效力。不及时更换新证,可能影响权益保护及房产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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